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A610110~2025-03-1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A610110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3-06~2025-03-19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辦理本局土木工程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待遇:月薪37,800元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樓,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4年3月19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件及本職缺公告各1份(請依序排列),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交通工程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及日夜聯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王小姐10035807@mail.tycg.gov.tw。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如候補期間,本局倘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54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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