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林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07~2025-03-14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含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及格,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專科學校(含)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四、具林業技術相關實務工作經驗及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林業技術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分署(花蓮市林政街1號)含新城、南華、萬榮工作站 |
聯絡E-Mail | 07a287@fores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附件」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分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須上傳附件如下: ■考試及格證書 ■最高學歷證件 ■現任職務派令 ■現任職務審定函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該年度無考績免附) □其他證明文件 二、未上傳附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為不符合資格,聯絡電話(03)8325141轉209分機吳小姐,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