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3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20~2025-08-26 |
資格條件 |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迴避任用情事。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民政課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竹林路一段305號。 |
聯絡E-Mail | ntws36@chutang.ch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注意事項: 1. 符合資格並對本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8月26日17:00點前,親送或郵寄彰化縣竹塘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竹林路一段305號 (信封請註明民政課提列115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 (1) A4直式橫書履歷表(含自傳、照片,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考試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事由消滅,約僱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三等230薪點支薪(新台幣31,993元)。 3. 甄選方式:書面審查並視需求擇優面談。 4. 甄選地點:另以電話通知。 5.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4-8972001 #218 人事室黃小姐 ;工作項目內容疑義請洽 04-8972001#111民政課紀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