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8~2025-06-2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以296薪點進用,如具1年相關工作經歷為312薪點、2年相關工作經歷為328薪點、3年相關工作經歷為344薪點、4年相關工作經歷為360薪點。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具獸醫師證照以344薪點進用,如具1年相關工作經歷為360薪點。 |
工作項目 | 1.辦理違反動物保護法、犬隻滋擾案件稽查處理。 2.動物保護教育宣導。 3.收容所動物醫療照護、管理。 4.被領養犬貓家庭訪視。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新竹市海濱路250號) |
聯絡E-Mail | hc9500@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對本職缺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25日(星期三)前,檢具個人履歷表(請至本所網站https://puppy.hccg.gov.tw/ -便民服務-檔案下載 下搜尋「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應徵職缺履歷表」)檢具個人履歷表(倘有工作經歷,請敘明公司名稱、工作期間及職稱)身份證件、最高學歷證件、與本職缺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逕寄:新竹市海濱路250號,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黃小姐。信封併請註明「應徵友善動物保護計畫約聘人員」及日間聯絡電話,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者均不予受理。【如採線上報名,以上資料報名時請務必掃描後上傳,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項職缺視成績增列後補2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待遇:296薪點-360薪點(41,173元至50,07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