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徵求 書記~2023-04-28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21~2023-04-28
資格條件 1. 具綜合行政職系同一職組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該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2. 任現職滿1年,無尚餘3個月以上限制轉調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事由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3. 具團隊精神,能接受機動任務指派,有資料彙整、公文簽辦及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等基礎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1. 服務對象教養費用等簽辦。
2. 水、電費核銷及節約能源。
3. 秘書室綜合表單彙整。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聯絡E-Mail g18578@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採「線上報名」應徵。
(1) 請於公告截止日(112年4月28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2) 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最高學歷證書。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現職派令。
4. 最後1筆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如任職未滿5年則檢附全部考績通知書)。
6. 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影本。
(3) 本職缺不接受紙本郵寄報名。
2、 投件聯絡:02-28611380分機113呂先生;業務內容詢問:分機105邱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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