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3-04-28~2023-05-03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規定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協辦旅(賓)館查察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有意願者請檢具約僱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如附檔)、國民身分證(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請影印於A4同一面)、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以上請均以A4規格影本並依序裝訂,於徵才截止日下午17時前逕送或郵寄送達「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嘉義縣文化觀光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與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電話:05-3628123分機218.220。 (二)1.資格符合者,本局逕書面審查資歷或擇優通知面談,不合適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履歷相關表件。2.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三)其他: 1.待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與該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院所定薪點折合率之規定支薪(五等一級280薪點,每月薪資折合新台幣36,316元)。 2.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計畫執行結束止(契約至112年12月31日止),惟如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消失或經費來源不足即無條件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