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8-10-1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交通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8-10-03~2018-10-10
資格條件 (一)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具有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停車場維護管理業務及免費巴士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銓敘部審定函等資料影本各1份,所應附證件請檢附齊全,以作為審核依據,如未依規定檢附相關證件或未詳實填寫履歷資料,以致影響審查結果,應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務課課員及白天聯絡電話),合則約談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件請自附回郵信封。另增列候補人員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上述資料請於107年10月10日前寄達或送達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楊梅區公所人事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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