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體育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約用人員五等280薪點(33,908元)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一般人員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17-03-27~2017-04-05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建築工程相關職系。 2.具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3.需具汽、機車駕駛執照,並能上路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1.協助永華國民運動中心新建工程。 2.辦理本處各項工程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訖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107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106年考核結果與107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 |
| 聯絡E-Mail | iriswkla@tn.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證件:﹙一﹚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區下載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四﹚其他經歷證明(如汽、機車駕照)。 二、意者請於106年4月5日(星期三)前備齊上述資料,採紙本或Email方式(擇一)應徵:(一)郵寄至臺南市體育處﹙70242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信封請註明「體育處約用人員」(紙本郵寄以郵戳為憑)。(二)如以電子檔寄送,請於寄送後以電話確認是否收到。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未獲錄取者,如需送還紙本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網站。 五、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