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預估缺,擇優備取至多2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16~2017-04-10 |
資格條件 | 1、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熟稔電腦文書處理。 4、具等同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程度;另具第二外語之德語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教務、學務、研究發展組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請於106年4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11159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23號法官學院人事室」,信封請註明「甄選一般行政職系組員」。 (二)、報名應繳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傳、最近2吋半身照片1張及完整之任免、銓審、考績、獎懲紀錄,請務必填寫正確聯絡地址、電話及手機號碼)。 2、最高學歷證件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男性,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5、具等同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程度英語能力者請檢附檢定證明;如另具第二外語之德語能力者請併附語測證明。 (三)、甄選方式: 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甄選日期及地點: 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面試,並於司法院及本學院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甄試日期、時間、地點,逾時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持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始得參加甄試(未獲面試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錄取公告: 本次甄選結果,公告於司法院及本學院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法官學院網址:http://tpi.judicial.gov.tw 錄取人員若未能配合本學院用人期限調任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並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聯絡電話:8866-4433轉680、681。 傳真電話:8866-5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