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12~2018-01-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特考特用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三、具電機、消防或冷凍空調技師執照。 |
工作項目 | 一、機電、消防、視訊設備採購及管理。 二、空調、燈光、廣播設備採購及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16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者請備齊下審查資料,依序如下: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務請張貼照片、白天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等證件影本。 三、現職派免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四、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等資料影本。 五、於107年01月21日下班前,寄達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2段166號新北市議會人事室李小姐收(請郵寄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審查),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職缺。 六、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產製,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自行負責。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七、聯絡人新北市議會人事室李小姐(電話:02-22521212轉2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