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徵求 臨時人員(行政助理)~2019-10-08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行政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0-04~2019-10-08
資格條件 一、所需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有財管、檔管或出納之相關工作經驗,具公務機關(構) 經驗尤佳。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出差及輪班。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公務相關財產、物品、廢品管理。
二、公務相關檔案清理、檔案目錄彙送及檔案訪視考核等事項。
三、文具、哺乳室、AED管理。
四、辦理年度火災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五、衍生性商品販售管理。
六、協助藝術教育展演活動(含例假日及晚間)輪值。
七、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08年10月8日前,填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庶務管理類)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格式亦可至本館官網首頁最新訊息下載列印,填寫後簽名,電子檔先傳送至jweqr8@linux.arte.gov.tw,報名資料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館(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庶務管理類)行政助理」及聯絡電話。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報名資料不齊全、應徵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請以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臨時人員(甄選類別)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擬任職務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甄選方式第一階段筆試,依筆試成績擇優參加第二階段面試。未獲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工作期間:自109年1月1日起為期1年,嗣後視臨時人員考核情形辦理續僱,如須終止契約,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規定辦理。
五、薪資:215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26,810元)起。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本館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2-23110574-163,聯絡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7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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