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安全會議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
職稱 | 專門委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6-10~2019-06-14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任簡任第十職等以上職務,或現任薦任第九職等職務並曾任主管職務2年,具簡任官等及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三)熟悉國際合作與交流實務。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政策資料蒐整、專案研究分析。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
聯絡E-Mail | winny@nscne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下述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證書影本。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現職派令及審定函影本。於本(108)年6月1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專門委員職缺」)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人事室羅小姐收。聯絡電話:21912018分機703。 (二)資格審查後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者不另行通知,並恕不退件(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