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北港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 |
職稱 | 技佐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9-08-01~2019-08-05 |
資格條件 | 大學以上畢業者、具電腦處理操作能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教務處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 二、意者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教務處技佐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於108年8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表件逕寄651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國立北港高中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5)7821411分機702林小姐。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業務需要擇優通知甄選(面試),資格不符、不全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 四、僱用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惟如未獲分配錄取人員或分配錄取人員未報到,約僱人員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無條件解僱。 五、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應試人員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得予從缺。 六、待遇以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每月新台幣31,1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