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8-10-12~2018-10-25 |
資格條件 | (一)學經歷: (A組)專科以上環境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B組)專科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僱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
工作項目 | (A組)約僱職缺1名,工作內容:1.辦理環境工程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B組)約僱職缺1名,工作內容:1.辦理土木工程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報名日期及地點:親自或委託報名,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25日17時止,於上班時間向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人事室(大園區中華路298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頁最新消息https://www.tydep.gov.tw/TYDEP/Message/Index/2自行下載,或至人事室領取,人事室電話:03-3865711#701或03-3320257呂小姐。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列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五)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影本一份。 (六)自傳一份(500字為限,以A4紙張繕打)。 三、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參加面試。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最新消息,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六、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08年3月下旬〉。 七、待遇:每月薪資以五等280薪點(每月34,916元)。並享有勞保、健保。 八、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九、備取2名,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正式上班後由本機關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另經本機關試用3個月,經本機關主動通知不適任該項職務,應無條件解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ㄧ、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類、同工作性質之職務。 十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甄選完畢後依規定予以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