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基隆市仁愛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31,175元)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 有效期間 | 2018-10-23~2018-10-31 |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3.本案係因本所技佐職缺列入107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土木工程類科任用計畫,於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擬僱用職務代理人辦理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期滿即無條件解僱。 |
| 工作項目 | 1.稅務、工商、攤販管理業務。 2.農林漁牧及河川業務。 3.本區路燈及零星工程業務。 4.山坡地保育。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基隆市仁愛區公所) |
| 聯絡E-Mail | renai04@mail.klr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備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信封請加註「應徵仁愛區公所技佐職務代理人」,於107年10月31日前郵寄或親送至基隆市仁愛區光一路28號2樓仁愛區公所人事管理員張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本所得就書面資料先行審查,擇優以電話通知進行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且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