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檢查員 |
職系 | 工業安全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12-17~2019-01-02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安全衛生實務經驗者尤佳。 二、現職公務人員具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工業安全職系任用資格之法定任用資格。 三、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相關作業優先。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勞動檢查及職業災害、申訴檢查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表件請依序檢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電子檔併寄weng@osha.gov.tw):(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派令銓審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工業工程職系檢查員」,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08年1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恕不退件。)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人事室收(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 四、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