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5-01~2018-05-07 |
資格條件 | 1.具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含)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工業區土木工程等業務。 2、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詳洽: 王股長 06-6322231#5166)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必備資料: 1.檢具證件:(1)考試及格證書(2)大學以上學歷證書(3)最近銓敘審定函及派令(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影本(5)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 2.意者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技士/詳文/我要報名」,完成基本資料填寫並需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應徵者並請於107年5月7日前完成上述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3.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三個月。 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