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 徵求 書記~2017-07-28

徵才機關 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預估於106年8月上旬出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7-24~2017-07-28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調任戶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2、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3、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4、已通過英檢或具備相當英語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戶籍登記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之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末頁請簽名蓋章)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最近1年獎懲令 (於履歷表中須詳列至少近3年之獎懲紀錄)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於106年7月28日前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之1號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擇優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逾期失效)。聯絡電話:(02)29291276#216二、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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