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二水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9-02~2019-09-10 |
資格條件 | 1、經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4、無限制轉調情形。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二水鄉公所(彰化縣二水鄉裕民村南通路2段764號) |
聯絡E-Mail | hsiuhsiang731@yahoo.com.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8年9月10日前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終身學習研習紀錄及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書等,郵寄(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請於資料袋註明應徵技士〉或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請確認聯絡方式及相關簡歷正確無誤。(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 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任用資格。)依序裝訂成冊,證件未附者不予計分。 (二)報名人員合於初審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面試時應檢附身分證件之正本供驗。(四)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聯絡人:人事室黃主任 聯絡電話:04-8790100*121(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