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技士~2019-07-16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境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7-10~2019-07-16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審有案並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區清潔隊之隊部、分隊部及停車場等勤務所新(整)建、裝修、修繕、環境改善或拆除工程等業務。
2.承辦垃圾清運暨環境維護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清潔管理科)
聯絡E-Mail la-karenchang@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印本於108年7月16日前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北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環境工程技士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上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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