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 徵求 約用人員~2025-12-16

徵才機關 財政部賦稅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用人員至約用人員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11~2025-12-16
資格條件 一、 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歷。
三、 熟諳電腦文書繕打作業能力。
四、 工作認真、善於溝通協調,可配合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作業及臨時交辦機動性工作。
五、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情事,若已獲錄取者經查證有前述情事,將取消資格並負相關法律上責任。
六、 具財稅機關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文書處理之收文、發文、歸檔及檔案管理。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近捷運景美站)
聯絡E-Mail wechuang@mail.mof.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四)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 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僱用期間:預計自115年1月16日起。
(四)僱用工資:月支薪資新臺幣31,780元。
(五)聯絡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黃小姐(02)2322-8000轉8112;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322-8000轉8107李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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