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徵求 幹事~2025-12-10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05~2025-12-10
資格條件 (一) 領有新制身心障礙證明(須於有效期限內)。
(二)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
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遷調規定之公務人員,並無特考特用或其他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
一者;並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之規定(任
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五)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六)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七)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e-mail、網頁建置)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八) 熟悉校務行政系統、電子核銷系統、庶務管理並具執行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提供業務單位請購物品之估價單,並連繫廠商出貨,辦理後續核銷事宜。
(二) 製作各項分期付款表單、交通費造冊。
(三) 全校文具品請購、保管、領用、盤點及製作物品消耗月報表、刻印章、打鑰匙請購登錄。全校班級、教職員工影印卡、冷氣卡儲值及退費事宜;全校公物及玻璃維修登錄、交辦、彙整等事項登記處理。
(四) 校長公共關係費之預算控制及核銷事宜。
(五) 校慶、畢業典禮等收禮謝卡處理及名單統計。
(六) 學期初、末之教室盤點及公物賠償處理。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總務處(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
聯絡E-Mail personnel@jajh.tp.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E-mail至personnel@jajh.tp.edu.tw或洽本校人事室02-23255823#1215或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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