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徵求 約用人員(業務輔導員)~2025-12-08

徵才機關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業務輔導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12-05~2025-12-08
資格條件 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社會工作、勞工、社會、公共行政、人力資源、教育、企業管理或法律等相關系所之學歷為優。
2. 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3. 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工作項目 1. 公告與受理訓練單位研提訓練計畫,辦理訓練單位資格及訓練計畫審查等事宜。
2. 辦理訓練單位之業務說明會及向轄區分署申請ITS帳號。
3. 辦理經費請款、結銷、追繳及強制執行等事宜。
4. 督導訓練單位落實招生甄選錄訓,並確依訓練計畫執行等事宜。
5. 審查參訓學員資格、結訓相關資料及核撥訓練經費。
6. 訓練查核、申訴案件處理、結訓學員就業追蹤及訓練成效統計等事宜。
7.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初審,並督導管控訓練單位確實撥付至學員帳戶等事宜。
8. 照顧服務員之宣導活動。
9.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薪資:36,305元
工作地址 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 新竹市龍山西路99號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與自傳(請詳述)、工作經歷(請詳述單位、職稱、工作內容及起訖時間)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等資料各1份。
2.於114年12月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300 新竹市龍山西路99號2樓 張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24900#106。
3.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甄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甄試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後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