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04~2022-08-14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調任化學工程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該職缺所列薦任第七職等。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且至應徵截止日止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
工作項目 | 一、焚化操作控爐、儀表數值點檢等工作。 二、焚化設備異常及故障等排除。 三、支援歲修監工及垃圾吊車等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以上工作性質為早班、晚班、夜班及休假等模式之輪班工作(支援除外)。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地址:11203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
聯絡E-Mail | ct-1010@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採線上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 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照片),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現職人員於111年8月14日前完成線上應徵作業;非現職人員於111年8月14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人事室參加甄選(地址:11203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電機工程職系工程員」,或將應徵資料(相關證明影本請合併為1個PDF檔,履歷表則為WORD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ct-1010@mail.taipei.gov.tw收,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化學工程職系工程員」,並請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以上資料若提供虛偽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參加者視同自行放棄應徵),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額郵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職缺錄取正取人員2名,另得增列候補1至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