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3-03-15

徵才機關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3-03-07~2023-03-1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之消極資格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零用金業務
二、契稅紙本申報稽徵業務
三、契稅網路申報完稅及歸檔業務
四、房屋稅即予開徵
五、舊欠稅催徵執行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新竹縣竹北市公所財政課)
聯絡E-Mail 10015820@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期限內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二、請檢附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含可銓審本職缺之證明文件)、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以及其他可顯示個人特質之資料。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職缺係新增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1-2名,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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