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27~2022-10-05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以上畢業,並須具行政機關辦理法制業務經驗。 (四)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列情事。 (六) 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通訊傳播匯流相關法律案之研擬及法制事務。 (二)辦理本會各單位會辦有關法規研修及其適用疑義等事項。 (三)辦理通訊傳播國際及兩岸法制事務與跨部會創新法制整備事務。 (四)協處訴訟案件及法制相關新聞聯絡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
聯絡E-Mail | tina4513@n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1年10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投件應填具簡要自述欄)。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二、審查與公告程序 (一)如屬須認定職系專長者,應備齊所具資歷相關證明文件。 (二)擇優通知合格者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4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錄取名單將於本會網站公布。 三、聯絡方式:葛小姐,電話:(02)33438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