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區隊長 |
職系 | 環保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18~2022-08-22 |
資格條件 | (一)高考三級或地方特考公務人員三等考試及格或相當考試及格,具可調任環保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
工作項目 | 辦理資源回收工作及區隊清潔隊員、駕駛工作分配調度、管理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253號) |
聯絡E-Mail | mklkmm5566@mail.kl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銓審資料,於111年8月22日前寄或逕送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253號人事室呂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不錄取者恕不退件。如需返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