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27~2022-12-3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度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團體、社區及社團活動及樂齡學習綜合辦理。 2.住民日常活動及團體工作綜合辦理。 3.社工業務綜辦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 |
聯絡E-Mail | vhtpe0054@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以下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貼上半身脫帽照片)、(2)個人自傳。(3)最高學歷證(明)書、(4)社會工作師證書、(5)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文件、(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榮民證(非榮民免附),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及連絡電話,並於111年12月3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人事室收(一律通訊報名,已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且不接受親自報名)。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4.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務為限。 5.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萬6,316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6.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7.聯絡人:人事室陳先生,聯絡電話:(02)2673-1201分機902。 8.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