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徵求 清潔隊員~2023-04-07

徵才機關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清潔隊員
官職等 薪點150,月薪33,500
職稱 清潔隊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至112年6月30日止)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3-03-27~2023-04-07
資格條件 一、年齡:年滿20歲以上、未滿65歲者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
三、具有機車駕照者或汽車駕照者。
四、具備證照:乙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證。
五、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國籍法第20條相關規定,需無下列情事之一者,始得僱用為清潔隊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八)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九)涉有利益迴避法者,應自行迴避。
(十)曾經本所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或第12條第1項各款事由終止勞動契約者。
工作項目 職業安全衛生等(如: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內容、臨場服務、健檢、各項有關工作安全相關事宜)及處理組相關環保清潔業務等。
工作地址 竹南鎮垃圾衛生掩埋場 (350苗栗縣竹南鎮保安林25-4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相關規定: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 112 年3月27日起至 112 年4 月7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6時),假日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點:竹南鎮公所清潔隊(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112號)。
(四)報名應繳文件:請依下列順序置放,並自備繳交文件之影本,報名現場不提供影印服務。
1.報名表(請自行黏貼國民身分證影本、相片及汽、機車駕照影本)。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翻譯社或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選或經教育部採認)
3.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五)報名注意事項:應繳表件不齊全者,一律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者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合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甄選面試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一)預計面試日期、時間:112年4月10日(星期一)上午11時
(二)地點:竹南鎮公所二樓會議室。
三、甄選面試及成績計算方式:
(一)學經歷(30%):學歷20%、經歷10%。
(二)面試(70%):工作熱誠專業素養40%、表達能力20%、儀態10%。
(三)成績總分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及進用:
(一)甄選結果按最高分即為錄取第一名,依此類推。
(二)錄取之人員進用,視本所業務需求以書面通知進用。另依本所進用通知函之指定報到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亦註銷錄取資格。
(三)依本所「苗栗縣竹南鎮公所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新進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期滿成績合格者,予以正式進用,其試用期間不能勝任或品性不端者,得隨時予以停止試用。
五、工作待遇及福利:
(一)凡經公告錄取者,其所涉之權利義務,悉依本甄選簡章暨本所「苗栗縣竹南鎮公所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工作規則」、「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次進用清潔隊員依工友管理要點『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所列技術工友之工餉核支薪給。
六、本次甄選相關聯絡事宜,請洽037-4621018轉123陳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