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約僱人員月支280薪點(36,3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稅務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2-08-26~2022-09-01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法律、財稅相關學系及稅務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的精神。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方稅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斗六市府文路35號 |
聯絡E-Mail | A73616@ylt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期限:自111年8月26日起至111年9月1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優、擇期通知面試;面試通知請逕自「通知我的職缺」查看,點擊回覆接受或婉拒邀約,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惟經面試均不符本局需求,得予從缺。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本次僱用期間預計至111年11月2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六、受理單位:雲林縣稅務局。聯絡人:張小姐,電話: 05-5323941轉2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