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2-03-22~2022-03-3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水利、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領有工程測量、政府採購證照及具有工程經驗人員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用地取得(價購、徵收、撥用、登記、民眾異議處理) 二、土地財產管理(異動處理、財產系統維護管理) 三、資訊業務(資訊管理、設備維護、網路資訊安全管理) 四、工程規劃、測量、設計、監造、管理維護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6號 |
聯絡E-Mail | i100030@wra01.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英語檢定及專業證照等資料)。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本局得視甄選情形除正取名額外,並得依規定擇優錄備取人員(至多2名),其備取有效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若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徹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03-9324031分機230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