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A660250 |
職系 | 藥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另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以內,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18~2022-04-06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並具備以下資格:1、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特種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藥事職系任用資格經銓審有案人員(不含以醫事人員任用者)。2、具藥師證書或有相關工作經驗者(請附服務證明)尤佳。3、學經歷:大學以上藥學相關學系畢業。 |
工作項目 | 辦理藥政管理及衛生稽查、藥物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藥政管理暨稽查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聯絡E-Mail | 10013527@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文件:本職缺應徵採線上與書面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一)現職公務人員:請以「線上」應徵,並於111年4月6日(星期三)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毋須檢附訓練及進修部分」)。(二)非現職公務人員(曾任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查詢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1020403修正版)直式一般格式,請貼相片,簽名並蓋私章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銓敘部審定函等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以A4格式影印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藥政管理暨稽查科藥事職系技士)。二、報名時間:於111年4月6日(星期三)17:00時前【以掛號郵寄】寄(送)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藥政管理暨稽查科藥事職系-技士」職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上開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三、初審通知:預計111年4月12日(星期二)於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訊息公告/徵才訊息,公告資格審查合格名單、考試時間及地點,恕不另寄通知;另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四、甄選方式:面試100%。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 電話:(03)3340935分機2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