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22-03-21

徵才機關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3-17~2022-03-21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暨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戶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420209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4號)。
聯絡E-Mail f4525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1年3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
1、應徵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繕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2、線上應徵: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照片、聯絡電話、每筆資料內容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文件: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徵才系統。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證照(無則免附)。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當事人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本項甄選均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如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六)聯絡電話:04-25221044分機204,鍾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