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06~2022-10-13 |
資格條件 | 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工,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配合度服務性高。 二、無違反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應迴避進用之規定。 |
工作項目 | 一、行政中心公共區域和區公所水電維修(B2~6F) (含電氣設施與水電設備操作、修繕、巡檢和填報定期巡檢表單; 防災;委外項目;場地布置;廁所巡檢修繕;機房和管道間巡檢修繕。 二、區民活動中心水電檢修 1、行政中心共同工程和區公所工程監工。 2、協助簽收水電維護、消防、電梯、空調、高低壓機電、節電系。統商和系統保全廠商每月定檢及定檢單。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360號6樓 |
聯絡E-Mail | ng_066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人事室高慧懿 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 詳細工作內容請洽:蘇主任 電話02-27831343分機610 1、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時間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2、 本職缺甄選錄取名額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3、 報名截止日:111年10月13日。 備註: 一、原經臺北市政府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或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或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二、本表請當事人親自簽章後,併同證明文件掃描,e-mail至ng_0660@gov.taipei或郵寄、親送方式至臺北市南港區公所人事室高小姐(地址:115203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360號6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案技工職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