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 |
職稱 | 約聘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3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14~2023-06-30 |
資格條件 | 甄選「雲林縣衛生局心理衛生企劃科約聘護理師」 【六等五階(344薪點,薪點折合率135、薪資4萬6,440元/月及風險工作費700】。 (一)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提供民眾精神醫療諮詢與轉介服務。 (二)提供社區精神病人、自殺企圖個案護理諮詢評估、病識感及藥物訓練及相關護理處置,並依個案需求,提供外展服務。 (三)辦理個別及團體護理衛教活動或講座。 (四)建立與責任區域內醫療機構醫療諮詢、就醫轉介及後送合作機制。 (五)受理疑似精神病人通報及醫療轉介。 (六)管理護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七)提供社區民眾護理諮詢、相關處置評估及社區面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八)中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依業務需求派駐本局或本縣二崙鄉、東勢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辦公。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2年6月30日前,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如具身心障礙手冊請一併檢附)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逕寄此公務信箱(yls933@ylshb.gov.tw),並於標題註明「應徵雲林縣衛生局心理衛生企劃科約聘護理師」。 (二)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153、林小姐。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職務期間:自起聘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將視業務推展情形與需要,再行辦理後續聘用事宜。 (五) 本次甄選正取3名,備取1名,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