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正2階至警正1階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消防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6~2023-03-19 |
資格條件 | (一) 中央警察大學畢業,並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 (二) 具消防機關實務經驗,且曾任消防機關警正2階以上職務滿5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一) 督辦危險物品、爆竹、瓦斯等管理業務。 (二) 負責違規裁處、危險物品災害宣導業務。 (三) 承辦重大專案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 |
聯絡E-Mail | AG828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無誤(需含自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相關證明。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另如具專業證照者請併同上傳。 (三) 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8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