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7-2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約新台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7-15~2022-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出納或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工作經驗,且熟悉行政機關運作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具服務熱忱、負責任事及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且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依集中支付規定劃帳方式,彙編員工薪資、加班費、各項補助及獎勵費、交通費等辦理薪資發放。
2.各項公、勞、健保、退撫基金、勞退金、互助金支付核對。
3.製作現金類收入憑證月報表。
4.代收悠遊卡、開立收據,並至郵局繳付款項。
5.每日至銀行辦理歲入現金繳款存入作業。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聯絡E-Mail aw240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必附)、身分證影本(必附)、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訓練、實績、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非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aw2400@gov.taipei(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秘書室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聯絡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6,316元),得候補1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3月27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29365522*313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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