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03~2023-03-14 |
資格條件 | 具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特考及格,經銓敘部審定現敘或曾敘土木工程職系或同一職組之職系。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所建設課業務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
聯絡E-Mail | u8832706@nt.hualie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附證件: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曾任同一職組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各一份,並於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註明,其資料正確性由當事人自行確認負責。 報名方式:(請註記「應徵技正職缺」) 1.逕寄(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亦可)花蓮縣花蓮市公所人事室收(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星期六、日及例假日、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合者約談,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簡歷冊及簡歷表務請於報名期間內以E-MAIL:u8832706@nt.hualien.gov.tw寄送,若未寄送者以證件不齊論。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2年3月14日下午17:30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備註:本職缺係採外補方式辦理,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