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 徵求 服務員(D100075)~2023-03-10

徵才機關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服務員(D100075)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03~2023-03-10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法務訓練或工作經驗,並有證明文件者為佳。
(五)具備英文中級檢定資格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觀宏專案,受理機場通報、審查及裁決等案件。
(二)辦理東南亞市場觀光宣傳推廣等相關事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觀光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
聯絡E-Mail hr@tbro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檢具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項下查閱及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證件掃描檔:國民身份證掃描檔,僅供查驗身分用。若為身心障礙者請另提供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掃描檔。
4.相關檢定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
5.應徵者請上傳相關證件及檢附前述報名資料,並註明通訊地址、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於112年3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投遞,其他報名方式或逾期均不受理。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
6.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掃描檔,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7.未於期限內傳送資料者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二)僱用期間:現缺,至112年12月31日(本職缺應辦理考核作業,考核結果得作為續約之依據,並自次年1月1日起執行)。
(三)僱用報酬: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29.7),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本局將就所具資格條件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包含英文書信及觀光概論)及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備取遞補說明:
1.本職缺視成績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
2.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於候補有效期間內由本局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2)2349-1500分機8817林小姐(人事單位);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2)2349-1500分機8455彭小姐(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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