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4-20

徵才機關 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2-04-06~2022-04-20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商管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及網路系統操作等。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月支薪酬:新台幣36,932元
工作地址 花蓮縣警察局會計室(花蓮市府前路21號)
聯絡E-Mail hytpsem@h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方式:電話03-8226556、聯絡人科員徐鈺婷
二、遴選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 (含曾任公務機關相近性質職務之工作經驗)等。
3.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二)請於111年4月20日下班(17:00)前親自送達或掛號(以郵戳為憑)郵寄寄達: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花蓮縣警察局會計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錄取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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