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2-17~2023-02-20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專科以上畢業,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丙)等考試及格,現(曾)敘委任第三職等(或相當委任第三職等)以上,無限制調任者,並具有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
工作項目 |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88047澎湖縣馬公市重光里四維路320號) |
聯絡E-Mail | fa87491@mail.pengh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6)9274400轉349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