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徵求 以工代賑人員~2023-02-15

徵才機關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以工代賑人員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2-01~2023-02-15
資格條件 一、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人員。
二、具前項身分資格者,須年滿16歲以上65歲以下。
工作項目 一、協助市民活動中心或婦幼館清潔打掃工作並能配合輪值早班(08:00-17:00)、午班(13:00-22:0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屋區中山路265號(新屋區公所)
聯絡E-Mail 1002449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
一、檢送資格文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貼照片並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連絡電話)。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相關工作證明。
(五)男需附退伍令或國民兵免役證明資料。
以上資料均送影本,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由當事人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報名手續:
(一)請於112年2月15日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新屋區公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不受理。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會課以工代賑人員」字樣。
三、本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如需檢還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及住址)。經甄試錄取正取者3名,通知當事人依有關規定辦理,並擇優備取2至3人。薪資以每小時176元計算,本職缺經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本公所連絡電話:(03)4772111分機316習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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