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以工代賑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1~2023-02-15 |
資格條件 | 一、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人員。 二、具前項身分資格者,須年滿16歲以上65歲以下。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市民活動中心或婦幼館清潔打掃工作並能配合輪值早班(08:00-17:00)、午班(13:00-22:0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屋區中山路265號(新屋區公所) |
聯絡E-Mail | 10024497@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 : 一、檢送資格文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貼照片並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連絡電話)。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相關工作證明。 (五)男需附退伍令或國民兵免役證明資料。 以上資料均送影本,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由當事人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報名手續: (一)請於112年2月15日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新屋區公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不受理。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會課以工代賑人員」字樣。 三、本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如需檢還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及住址)。經甄試錄取正取者3名,通知當事人依有關規定辦理,並擇優備取2至3人。薪資以每小時176元計算,本職缺經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本公所連絡電話:(03)4772111分機316習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