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或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0-08-05~2020-08-10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殯葬管理、環保衛生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 |
聯絡E-Mail | aaa85289295@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聯絡方式:03-8751321分機191人事室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