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壯圍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員~2021-08-30

徵才機關 宜蘭縣壯圍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月薪折合31,175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1-08-20~2021-08-30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Word等資訊能力且負責盡職,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民政、村里等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壯圍鄉公所(宜蘭縣壯圍鄉吉祥村壯志路1號)
聯絡E-Mail zane@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依序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含經歷)【空白表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訊息網頁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參考使用】,末頁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A4規格,並於110年8月30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壯圍鄉公所人事室收(收件地址:263027宜蘭縣壯圍鄉吉祥村壯志路1號)】,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如無法聯繫或甄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2.本甄試約僱職務代理人員(村幹事)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名,本所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3.待遇:以約僱4等25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1,175元),參加勞、健保及勞退提撥金,由每月薪俸扣繳自付額。
4.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倘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聯絡電話:03-9383012轉230,聯絡人: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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