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21-05-11

徵才機關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六等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27~2021-05-11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地政、統計、測量、都市計畫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具有相關公務單位服務經驗,個性主動積極、任真負責、配合度高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實價登錄相關業務。
2.辦理不動產估價師相關業務。
3.協助辦理公告土地現值作業及公告地價相關作業。
4.協助處理地價查估及租賃住宅管理條例相關作業。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地政司(臺北市徐州路5號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7樓,內政部地政司地價科收。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4,916元。
2.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聘用人員」。應徴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本案聯絡人:何科長,聯絡電話:(02)2356-5264,傳真:(02)2356-6315。
4.甄選方式分兩階段進行:(1)初試:書面審查,報名人數如超過5名,擇優參加複試。(2)複試:面試。複試日期及其他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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