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社會工作師(職務編號: A600122)~2021-03-23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 職等或薦任第6 職等至薦任第7 職等
職稱 社會工作師(職務編號: A600122)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名 (得依需要列候補1 至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3-15~2021-03-23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有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
3.專業證照:具社會工作師證書。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安養(養護)堂住民個案指導建立、諮商輔導與研討。
2.住民服務照顧。
3.單身住民善後事宜。
4.策辦各項活動。
5.配合本家夜間輪值。
6.臨時性交辦及組內業務支援等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 號
聯絡E-Mail vhtyu0089@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社會工作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 科)。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聯絡電話:(03)368-1140#231;聯絡人:人事室組員周惠貞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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