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4-12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08~2021-04-12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熟悉網路應用及Office應用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三、具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之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本處公文收發登記與管制。
二、本會會本部薪資作業之擬辦。
三、人事服務簡訊之擬辦。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9樓
聯絡E-Mail vac105880@mail.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資料:(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照片)。(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證明文件影本。(三)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四)人事人員職務代理人自傳表。
【項次(四)表格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vac.gov.tw/)→一般服務→人事服務→就業資訊下載填寫】。工作經歷請以條列式撰寫,並註明是否曾任政府機關職務代理人經歷。
◎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0年4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先行將項次(四)人事人員職務代理人自傳表表格檔案(以word格式)以電子信箱郵寄至vac105880@mail.vac.gov.tw(易先生),並檢具上開資料依序裝訂(自傳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均請親自簽名),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9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易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等事項,逾期寄件、未先行郵寄電子信件檔案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甄選方式: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甄試項目:口試)。甄試地點: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9樓人事處,聯絡人:易先生,聯絡電話:(02)2757-1632。
◎經審查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
◎工作待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僱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台幣34,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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