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事務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2-24~2020-03-04 |
資格條件 | (一) 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職工。 (二) 具備高級中學(高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具電腦基本文書處理、系統操作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登記桌。 (二) 協助檔案管理作業。 (三) 信件郵遞、郵資登錄核銷。 (四) 每月電費、電信費及影印費用登錄核銷。 (五) 本會出版品倉庫管理。 (六) 長官辦公室整理及清潔。 (七) 公共區域(會館2樓)清潔巡檢。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秘書室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進用日期:109年6月5日以後 (二)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在職證明、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於109年3月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1號客委會收(請註明應徵秘書室事務工友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三)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 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備取1至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相同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經甄選後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 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秘書室/黃主任 (電話:02-27026141轉310)。 (六) 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