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2-18

徵才機關 臺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2-11~2022-02-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戶政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
二、須配合業務需求輪(值)班。
三、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申請變更事項。
二、國民身分證、印鑑登記及證明、戶籍謄本之受理核發。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2樓)
聯絡E-Mail ci-mei@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係應本所課員請假期間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僱用職務代理人,旨揭職缺僱用期間預計為錄取簽准報到日起至111年7月28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意者請於檢具下列表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逕至銓敘部網站下載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或掃描檔、影像檔,於111年2月18日前於行政院事求人網站線上投履歷,或於111年2月18日前寄達,亦可親自送達(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2樓臺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呂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課員請假期間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逾期或應繳證件不全者視同未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所寄資料恕不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5032461轉204。
三、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案約僱人員為280薪點(折合薪資約為34,916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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