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候補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2-10~2022-02-23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Windows Office Excel系統軟體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3、具備行政文書、熱心、細心、負責、服務態度及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111年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228003)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
聯絡E-Mail | at9861@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以A4紙張印製,檢具「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貼相片及簽名並填寫自傳)」(https://www.gongliao.ntpc.gov.tw/)本所網站/課室服務業務/其他類/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08))、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最高學歷、經歷及專長證明各1份,並請於履歷表上註明白天連絡電話及手機號碼。 2、報名方式及期限:採親送或通訊報名,於111年2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228003)新北市貢寮區貢寮里長泰路20號」,貢寮區公所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經課臨時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退件。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後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有效3個月內。 4、進用期間計9月,自111年3月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計算 (約自111年3月16日至111年12月15日止),無條件解僱。 5、薪資報酬:每月為新台幣25,800元,享年終工作獎金。 6、連絡人:(02)2494-1601轉403何小姐。 |